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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确保薛家镇农业生产安全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,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。2月22日薛家镇农村工作局工作人员对镇内的农资经营部、种植大户进行了走访并发放禁限用农药告知书。
此次走访的对象主要针对我镇农药经营户和重点农业生产大户,对于国家禁止(停止)使用的农药(46种)名单及在部分范围禁止使用的农药(20种)名单进行了详细解释,告知走访对象百草枯可溶胶剂自2020年9月26日起禁止使用。2,4-滴丁酯自2023年1月29日起禁止使用。溴甲烷可用于“检疫熏蒸处理”。杀扑磷已无制剂登记。
农村工作局丁建国向农资经营部强调,要悉知农药的安全使用及保管注意事项,注意生产安全,做好台账登记,做到有据可查。同时提醒种植大户要注意安全、合理使用农药。